工作方针(来源)
1.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 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 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2.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
4.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
5.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 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