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法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在《教育法》第四章“教师和其他教育者”中,对教师的义务规定如下:教师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应当是教师的代表。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教师肩负着教育教学使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的重任”,“教师应按国家规定取得工程硕士1”。

2.《教师法》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

《教师法》第八条从六个方面规定了教师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二是做教师;二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三是落实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履行教师合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三是落实学生宪法。基本原则教育、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文化科技教育,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是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五是制止危害学生的行为和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危害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3.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义务的规定

除教育法和教师义务法的规定外,还有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教师义务的规定。例如,义务教育法第四章“教师”明确规定,教师“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保护”规定了学校保护的义务。教育保护、心理健康保护和安全保护都是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教师有义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进行教育和预防。制止和惩戒未成年学生,教育他们自我预防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