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药监局联合省市场局下发《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按照“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的原则,扎实做好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禁止零售药店采取开架销售、购药人员自行选取药品的经营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密切接触;一律采取隔离方式销售药品。以减少人员接触为目的,创新药品销售方式,可采取在店内设置隔离区、隔离带、隔离台等多种方式销售药品,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

此外,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布《关于加强药械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倡全市各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实行无接触式经营,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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