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时候体检?

A:敲黑板!体检这一环节,要认真的看认定公告,这步很容易忽略,一定要认真看认定公告!因为各地区的体检时间及要求均不同,有的地区是统一组织体检,有的是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医院......

Q:在哪些医院体检?

A:一般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展后各地教育局会发布相应的体检公告。各地体检均有指定医院。考生必须要到当地教育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请勿擅自到无关医院体检,否则视为无效。

Q:幼儿园教师有无特殊性

答: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的规定,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除其他体检项目外,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具体检查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确定。

Q:孕妇不能胸透怎么办?

答:目前很多地区体检标准中对孕妇都有特别规定,孕妇可以免于放射科的相关检查,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一刀切。因此考生先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没有对孕妇例外的话,只有错过这一次的认定,等到下次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