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增强学生体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 (区) 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在财政拨款、 学校建设、 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率先在县 (区) 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 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 统筹规划, 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