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修订)》(赣教高字〔2019〕17 号)、关于印发《江西省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高字[2021]7 号)、《关于做好全省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8 号)的文件精神,我校继续面向全省各高校选拔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2009年以后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户籍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 普通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 身体健康;
  • 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 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 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 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 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二、工作程序

(一)网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21 年 4 月 25 日 9:00-2021 年 4 月 28 日 17:00, 逾期不予以办理。

  1. 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根据各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 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选报 1 所高校和 1 个专业类的招生专业。本次网报期间,考生所报志愿允许修改一次,逾期不予以办理。

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报考高校。

  1.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1.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院校负责网上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有误的予以审核修改。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2. 退役士兵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网上审核。
  3. 退役士兵考生名单由省教育厅汇总后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身份核定。
  4. 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的资格审核由教育厅统一核定。
  5. 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拟录取考生资格进行复查。一旦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缴费

  1. 缴费标准:130元/人
  2. 缴费方式:

请考生务必于 5 月 15 日 18:00 前进行转账缴费,凭缴费凭证领

取准考证。转账时备注身份证号后六位+姓名+zsb,转账信息如下: 户 名:江西中医药大学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江西省南昌市湾里新苑支行帐 号:14984001040000018

声明:此账号为唯一缴费方式,其他任何扫码付费均视为无效, 请各位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1. 准考证发放

经网上审核合格的考生集中在2021年6月4日8:30—16:30到我校湾里校区(湾里校区梅岭大道1688号)立德楼 T1教室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凭证领取准考证(代领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1. 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2021年6月5日

考试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综合卷) 和一门专业基础科目(详见附件2)。公共基础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大纲参照高职高专教学的相关要求),卷面满分值300分;专业基础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制卷,卷面满分值150分(考试大纲见附件3)。

  1. 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并请佩戴好口罩,自备2B铅笔、橡皮擦、黑色水笔等考试用具。

(五)成绩通知和复核

我校将于2021年6月1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在我校教务网(http://jwc.jxutcm.edu.cn)进行查询。考生对自己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向我校教务处提

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涉及公共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复核结果由高校告知考生;其余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和告知考生,成绩复核在6月20日前完成。

(六)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 录取原则: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各专业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总分(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如专业基础科目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公共基础科目中英语分项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英语分项成绩相同,按政治分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2. 专项计划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与其他考生同步办理录取手续。
  3. 计划调整:
  • 专项计划满额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和其他普通考生一起按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 同一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的,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调剂录取;
  • 各类专项计划间不可互调;
  • 非联合培养专业计划与联合培养计划间不可互调;
  • 如学校缺额计划总数不超过9名(含),将优先调整缺额计划数至录取率(招生人数与考试人数比例)低的专业。如缺额计划数大于9名,将公布缺额专业及计划数,按照招生简章中择优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1. 公布拟录取名单:6月25日前开始将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在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
  2. 调剂录取

(1)7 月 4 日 9:00-5 日 17:00 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 1 所调剂高校和 1 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2)7 月 10 日前公布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我校教务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1.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7月 15 日后在学校教务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学籍管理

经过选拔考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籍转入我校,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班级学习。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专业须标注培养高校),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四、学费和待遇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按我校相应专业在校学生的标准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详见附件4)。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自主择业。

五、关于联合培养本科专业的相关事宜见附件5 六、其他

公告信息查询网址:http://jwc.jxutcm.edu.cn 联系电话:0791-87118811

联 系 人:刘老师 于老师

E - Mail:2072641535@qq.com QQ:2072641535

附件:

1.2021年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表

2.2021年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1. 各专业基础课程考试大纲(电子版,此版增加中医、针推专业考试科目大纲)
  2. 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收费标准(2020年)
  3. 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1:

2021年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表

 

 

序号 

 

专业类 

 

招生代码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普通计划数 

建档立卡计划数 

退役军人计划数 

获奖学生计划数 

 

培养方式 

1

中医学类

100501K

中医学

60

48

6

3

3

联合培养(江西中医药

高等专科学校)

2

中医学类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60

48

6

3

3

联合培养(江西中医药

高等专科学校)

3

中药学类

100801

中药学

80

64

8

4

4

联合培养(江西中医药

高等专科学校)

4

中药学类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50

40

5

3

2

联合培养(江西农业工

程职业学院)

5

中药学类

100805T

中药制药

15

11

2

1

1

/

6

药学类

100702

药物制剂

15

12

1

1

1

/

7

护理学类

101101

护理学

20

16

2

1

1

/

8

工商管理类

120202

市场营销

10

9

1

0

0

/

总计

310

248

31

16

15

 

 

备注:2023年起校本部将不再招收专升本学生。

 

附件2:

2021年江西中医药大学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序号

 

 

招生专业

选拔考试课程与时间

6 月 5 日

9:00-11:30

13:30-15:30

公共基础科目

专业基础科目

1

中医学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卷

中医基础理论

2

针灸推拿学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卷

经络腧穴学

3

中药学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卷

中药学

4

中药资源与开发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卷

中药学

5

中药制药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卷

中药学

6

药物制剂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卷

药剂学

7

护理学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卷

护理学基础

8

市场营销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综合卷

市场营销学

 

备注:本次考试我校湾里校区进行,请考生切勿走错校区。

 

附件4:

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收费标准(2020 年) 

 

学科门类 

专业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 

文科(经管

 

法外)类

 

工商管理类 1202

 

120202

 

市场营销

 

4660

 

 

 

 

 

 

医学类

中医学类 1005

100501K

中医学

 

 

 

 

 

 

5220

中医学类 1005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药学类 1007

100702

药物制剂

中药学类 1008

100801

中药学

 

中药学类 1008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中药学类 1008

100805T

中药制药

护理学类 1011

101101

护理学

另,住宿费 600—1000 元不等(按住宿条件确定),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住宿费按高职院校标准进行缴费。

附件 5

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 

 

为完善江西省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大学”的殷切期盼,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根据《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联合培养。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就联合培养中药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专升本)学生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招生专业及培养院校

 

序

 

号

 

招生专业

招生

 

计划

 

学制

 

联合培养学校

1

中医学

60

五年(专升本 3 年)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

针灸推拿学

60

五年(专升本 3 年)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

中药学

80

四年(专升本 2 年)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4

中药资源与

 

开发

 

50

 

四年(专升本 2 年)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培养方式

我校和以上两所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完成中药学(2 年)、中医学(3 年)、针灸推拿学(3 年)、中药资源与开发(2 年) 专业本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地点在对应高等职业院校。高职院校在我校的指导下,承担人才培养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教育教学

  1. 我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参照专业质量标准,会同高职院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对高职院校的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与质量进行指导和督查。
  2. 高职院校根据双方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选聘优秀教师落实教 学任务,编制学期进程表、教师安排、课程表,负责学生毕业实习安排及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
  3. 高职院校根据我校的学业评定标准,负责课程的考试、考核、成绩评定和报送工作。

三、学生管理

  1. 我校负责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籍管理,指导 高职院校进做好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相关材料的收集工作,高 职院校负责学生入学、注册、行为、生活和后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2. 高职院校在我校指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做 好新生入学报到、入学资格复查、档案管理、毕业生就业派遣等工作。  高职院校负责联合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员发展、就业创

业帮扶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

  1.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有关规定,我校按招生学生人数比例划拨给联合培养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一定  申报名额,高职院校做好国家级学生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我校负责“国家三金”校级评审工作及国家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和资助数据报送工作,指导高职院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贷款办理、“国家三金”评议推荐、征兵入伍学费补偿、基层就业学费代偿、资助档案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1. 联合培养的学生在高职院校就读期间同等享受高职院校层面的 各项资助政策和待遇。

三、学籍学历管理

  1. 联合培养专业学生录取后,学籍转入我校,单独编班。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 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的,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专业标注培养高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四、经费管理

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按我校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按高职 院校标准缴纳。